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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人士
(R-1簽證) 如果您要到美國從事宗教性質的臨時工作,您可能符合R簽證身份的資格。要雇用R-1宗教人士赴美臨時工作的美國僱主必須向美國的公民身份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出I-129申請表申請R-1身份。一旦申請R-1身份的I-129被核准,要去工作的宗教人士就可以至美國在台協會申請R-1簽證。R簽證申請人需在以下各方面符合嚴格的條件,如:申請人與該宗教支派的關係 ,申請人去美國的工作內容,以及該宗派是否為免稅的非營利組織。通常美國的教會或宗教機構都了解R簽證所應具備的條件。
當I-129申請表被核准並且文件準備齊全,申請人可以預約並親自到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提出R簽證申請。請攜帶下列文件來面談﹕
請注意,核准的I-129申請書並不能保證您的簽證申請一定會被批准,申請人仍然必須符合美國移民暨國籍法的規定才能獲發簽證。有關向 USCIS 提出R-1 I-129的申請須知,請直接洽詢美國 USCIS 。 非移民宗教工作人士的配偶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R-2簽證。 查詢 R 簽證的進一步資料,按這裏(英文相關資訊,國務院領務局網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