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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10-03
南台灣服務
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 - 美國護照 U.S. Passports

所有持有十年美國護照者不需要本人前來申請更新護照,請盡量利用郵寄服務。其餘的護照申請人需要本人親自辦理。在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 所有需要本人親自辦理的服務, 須以預約方式處理。

預約必須先上網。請連選下列指示。 如果您是為美國海外出生的嬰兒或孩子第一次申請美國護照,請點選此處

一般資訊

請詳閱下列所有的說明,因為護照申請表的說明與我們的要求有所不同。

領事組受理護照申請後並轉送至美國南卡羅萊州護照中心核發。通常申請程序需要 2 個星期。

許多國家的領域不允許您入境除非您的護照至少有六個月以上的效期,但,您仍可使用過期後六個月之內的護照回美國。

所有的表格必須以英文填寫,當被要求補充文件時(如結婚、離婚、死亡、出生的證明),都必須是英文正本或被認可的英文翻譯。

10 年護照的更新:

如果您是更新十年護照而且過期不到五年,請利用我們的郵寄手續申請。我們強烈建議您利用此一高效率的方式。 我們是以本地掛號郵寄方式寄回您的新舊護照,此方式非常安全可靠。

郵寄辦理

  1. 填妥並且簽名的申請表格(DS-82) 包含社會安全號碼及台灣聯絡的電話號碼及地址。
  2. 附上兩張2英吋X2英吋(5公分 x 5公分) 白色背景的彩色護照照片(頭的寬度不得超過 1到 1 3/8英吋),照片必須是6個月之內的照片。
  3. 如果您有更改您的名字,請出示正本或公證後副本的法院裁決書或結婚證書。如果有其他更改,請附上所有補充文件。
    • 郵寄上述各項要求及您的護照,本地銀行的美金匯票75元匯票抬頭為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 匯票上不能有其他的加註(例如 "Not Negotiable") ,並連同貼好50元郵資的回郵信封,寄至下列中文地址:
      • 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美國公民組: 800 高雄市中正3路2號5號
  4. AIT將約於二周內用您的回郵信封以掛號方式寄回您的新舊護照。

親自辦理

如您一定要親自來高雄分處辦理,您必須先上網預約。請點選此處上網預約高雄分處的服務時間。
下列為各項要求:

  1. 護照
  2. 填妥並且簽名的申請表格(DS-82) 及台灣連絡的電話及地址。
  3. 附上兩張2英吋X2英吋(5公分 x 5公分) 白色背景的彩色護照照片(頭的寬度不得超過 1到 1 3/8英吋),照片必須是6個月之內的照片。
  4. 費用美金 75元 (以等值台幣支付或使用信用卡)。
  5. 如果您有更改您的名字,請出示正本或公證後副本的法院裁決書或結婚證書 ◦ 如果有其他更改,請附上所有補充的文件。
  6. 附上已貼好50元郵票的回郵信封。

您的護照將於約兩個星期完成並以掛號郵件送達。您的護照將在您申請換發新護照同時取消並歸還您。 我們不會取消您舊護照裏的有效簽證。

如果您有緊急狀況需要在一星期內旅遊,您可申請一本有限期的緊急護照。緊急護照不可加頁。 萬一情況緊急,您可以跟我們聯絡而不必預約。您可以於上班時間撥打 (07)238-7744 或下班時間撥打(02)2162-2319 緊急電話號碼與我們聯絡。請注意: 緊急電話號碼僅作為緊急服務專用。 我們將盡可能試著幫助您,但以有預約的申請人優先處理。

請點選此處下載護照申請表格。

五年護照更新:

如果您是更新5年護照獲更換有限期的護照,您必須親自前來辦理。請點選此處上網預約高雄分處的服務時間。

16歲以下孩童的父母,請注意以下所增加的要求:

申請者於現有的護照過期超過一年以上者,您也許會被要求出示一份附有照片有效的身分證明(有英文名字),如台灣護照或美國駕照 ◦ 請攜帶下列文件:

  1. 護照
  2. 填妥申請表格(DS-11) (請點選此處下載護照申請表格 DS-11) 及台灣的聯絡電話及地址。
  3. 附上兩張2英吋X2英吋(5公分 x 5公分) 白色背景的彩色護照照片(頭的寬度不得超過 1到 1 3/8英吋),照片必須是6個月之內的照片。
  4. 費用美金 85 元(以等值台幣支付或使用信用卡)。滿16歲以上申請第一本十年護照,及成年申請者其護照過期5年以上者,其費用為美金100元。
  5. 如果您有更改您的名字,請出示正本或公證後副本的法院裁決書或結婚證書,如有其他更改,請提出補充的文件。

16歲以下的孩童申請規定:

父母雙方必須替16歲以下孩童執行申請。 孩童本人必須親自前來◦ 除上列5年護照申請所需準備的項目外,以下是針對16歲以下孩童申請所增列條件:

  1. 孩子的美國出生證明或海外領事出生證明的正本或被認可的副本。
  2. 父母有效並附有照片及英文名字的身份證明(如美國台灣或其他國家的護照或美國駕照), 名字必須與其出示的文件相符合。

當小孩申請護照時,其之前護照的相片是在2歲以前照的,因而父母必須攜帶其成長過程相片。相片自嬰兒期連續至目前的年齡。如出示的相片是與父母同合照是更有幫助。

如有一方父或母無法前來執行者,申請的父或母必須攜帶下列文件:

  1. 缺席的父或母簽署並經公證後的一份同意書,允許小孩護照申請。 (請點選此處下載同意書)
  2. 缺席的父或母有效的身份證明(或經公證過後的副本),證件上的英文名字必須與出生證明或海外領事出生證明文件相符合。

請點選此處下載同意書。

您的護照將於2個星期完成並送達。

如果您有緊急狀況需要在一星期內旅遊,您可申請一本有限期的緊急護照。緊急護照不可加頁。 萬一情況緊急,您可以跟我們聯絡而不必預約。您可以於上班時間撥打 (07)238-7744 或下班時間撥打(02)2162-2319 緊急電話號碼與我們聯絡。請注意: 緊急電話號碼僅作為緊急服務專用。 我們將盡可能試著幫助您,但以有預約的申請人優先處理。

請點選此處下載護照申請表格。

特殊情況

  • 離婚 : 如果父母離婚,申請者的父或母必須出示法院指令,其擁有完全的監護權。
  • 死亡 : 如父或母有一方死亡者,申請者的父或母必須出示其死亡證明書正本或公證過後的副本。如果父母雙方均過世者,則申請者的法定保護人必須出示其父母的死亡證明書正本或公證後的副本,及法定保護人的證明。
  • 不知去向: 如果父或母有一方不知去向者,申請者的父或母必須以英文書面聲明與缺席的父或母最後一次聯絡的日期,曾努力的去尋找過及任何其他相關的資訊。領事官員將依個案的情形做決定,也許會要求更多的證明。

護照加頁:

為您的護照加頁,並不需要親自前來。請利用我們的郵寄手續申請。 我們強烈建議您利用此一高效率的方式。 我們是以本地掛號郵寄方式寄回您的護照, 此方式非常安全可靠。

加頁無須付費。根據聯邦法51。6規定, "任何護照的外觀或結構已改變或未經授權的變更、增加、刪減或照片的改變者,不得加頁"。護照是否可以加頁由領事官決定。緊急護照是不可加頁的。

孩童護照的加頁必須由父或母提出申請並簽字。

請點選此處下載申請書。

郵寄加頁

  1. 填妥並且簽名的申請書 (DS-4085) 並註明台灣聯絡的地址及電話。
  2. 附上您現有的護照。
  3. 附上已貼好50元郵票的回郵信封。
  4. 郵寄到美國公民組:
    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 800 高雄市中正3路2號5樓
  5. AIT將約於二週內用您的回郵信封以掛號方式寄回您的護照。

親自辦理加頁

如果您一定要親自來高雄分處辦理,您必須先上網預約。 請點選此處預約高雄分處的服務時間。下列為要求項目:

  1. 有效的美國護照。
  2. 填妥申請表(DS-4085) 並簽名同時確實填寫台灣的住址及連絡電話。

如果您有緊急狀況需要在一星期內旅遊,您可申請一本有限期的緊急護照。緊急護照不可加頁。 萬一情況緊急,您可以跟我們聯絡而不必預約。您可以於上班時間撥打 (07)238-7744 或下班時間撥打(02)2162-2319 緊急電話號碼與我們聯絡。請注意: 緊急電話號碼僅作為緊急服務專用。 我們將盡可能試著幫助您,但以有預約的申請人優先處理。

更改護照資料:

我們無法延長或更改護照 ◦ 如果您想要更改您護照的資料或您有一本快要到期的限期護照,您必需申請一本新護照 ◦ 如果您的有效美國護照是在一年之內簽發而想要更改您的身分證明(如因結婚而更改名字)、延長您限期的護照、或有印製的錯誤,您可合法的重新申請一本新護照 ◦

小孩護照的更正申請可由父或母一方來申請 ◦

點選此處下載護照重新申請表格

請利用我們的郵寄手續申請。 我們強烈建議您利用此一高效率的方式。 我們是以本地掛號郵寄方式寄回您的新舊護照, 此方式非常安全可靠。

郵寄申請

  1. 填妥並且簽名的表格(DS-5504) 包括台灣聯絡的電話及地址 ◦
  2. 附上兩張2英吋X2英吋(5公分 x 5公分) 白色背景的彩色護照照片(頭的寬度不得超過 1到 1 3/8英吋),照片必須是6個月之內的照片。
  3. 如果您有更改您的名字,請出示正本或公證後副本的法院裁決書或結婚證書,如有其他更改,請提出補充的文件。
  4. 不需付費。將以上的要求與您現有的護照並連同已貼好(50元郵票)的回郵信封,寄到下列地址:
    • 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領事組: 800 高雄市中正3路2號5樓
  5. AIT將約於二週內用您的回郵信封以掛號方式寄回您的新舊護照。 我們不會取消您舊護照裏的有效簽證。

親自申請

如果您一定要親自來高雄分處辦理,您必須先上網預約。請點選此處上網預約高雄分處的服務時間。
並攜帶下列文件前來 :

  1. 現有的護照 ◦
  2. 填妥並且簽名的申請表格(DS-5504) 包括台灣連絡的電話及地址 ◦
  3. 附上兩張2英吋X2英吋(5公分 x 5公分) 白色背景的彩色護照照片(頭的寬度不得超過 1到 1 3/8英吋),照片必須是6個月之內的照片。
  4. 如果您有更改您的名字,請出示正本或公證後副本的法院裁決書或結婚證書,如有其他更改,請提出補充的文件。
  5. 附上已貼好50元郵票的回郵信封,以方便我們寄回您的護照。

您的新護照將在兩個星期完成。您現有的護照將在您申請換發新護照同時取消並歸還您。我們不會取消您舊護照裏的有效簽證。

如果您有緊急狀況需要在一星期內旅遊,您可申請一本有限期的緊急護照。緊急護照不可加頁。 萬一情況緊急,您可以跟我們聯絡而不必預約。您可以於上班時間撥打 (07)238-7744 或下班時間撥打(02)2162-2319 緊急電話號碼與我們聯絡。請注意: 緊急電話號碼僅作為緊急服務專用。 我們將盡可能試著幫助您,但以有預約的申請人優先處理。

如果您的護照是一年多前核發,而且您的身分資料有變更、 需要延長有限期的護照 、或護照上出現印刷文字錯誤時,您必須申請一本普通護照。  

護照遺失或被竊:

您必須親自前來申請遺失或被竊的補發護照。點選此處預約高雄分處的服務時間。

如果您有緊急狀況需要在一星期內旅遊,您可申請一本有限期的緊急護照。緊急護照不可加頁。 萬一情況緊急,您可以跟我們聯絡而不必預約。您可以於上班時間撥打 (07)238-7744 或下班時間撥打(02)2162-2319 緊急電話號碼與我們聯絡。請注意: 緊急電話號碼僅作為緊急服務專用。 我們將盡可能試著幫助您,但以有預約的申請人優先處理。

下列文件要求:

  1. 向最近的移民署申請護照遺失或被竊的書面報告一份(http://www.immigration.gov.tw/)。(出境台灣時需要)
  2. 附上兩張2英吋X2英吋(5公分 x 5公分) 白色背景的彩色護照照片(頭的寬度不得超過 1到 1 3/8英吋),照片必須是6個月之內的照片。
  3. 附有照片有效的(英文名字)身份證明。
  4. 出生證明、歸化證、或過期的美國護照,以證明美國公民資格或前項所述經過公證後的副本。 (遺失護照的影本不足以證明美國公民資格,但也許有助於查詢您的資格。)
  5. 填妥申請表格(DS-11) 及遺失或失竊的表格(DS-64)。
  6. 成人美金$100 元,孩童美金$85。也許需付美金$45護照查詢費用。

當您取得新的補發護照後,您必須回到您原先報案單位 (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申請出國許可。 如此您方可使用新補發之護照離境。

點選此處下載護照申請表格(DS-11) 及遺失或被竊表格

依每件個案的不同,領事官員將決定您是否合乎緊急護照的簽發。 點選此處為16歲以下孩童所需要條件的說明。 您的護照將於兩個星期左右簽發並以掛號郵件送達。

費用:

在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費用可用台幣現金或信用卡付費。我們可接受威仕卡(Visa)、萬事達卡(Master Card) 、美國運通卡(American Express) 、大來卡(Diners Club)和 Discover卡。我們不接受個人或旅行支票。

十年護照
  • 美金$75。
  • 美金$100元 - 16歲以上申請第一本十年效期護照,及成人護照已過期五年以上申請者。
五年護照
  • 美金$85元(申請人未滿16歲)
遺失/被竊的補發護照
  • 成人美金$100元。
  • 孩童美金$85元。
  • 檔案查詢費用美金$45元 ,如有需要。
dot有關美國公民服務相關疑問,請聯絡 amcit-ait-t@state.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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